90后留学生“带飞”化妆品获刑!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
近年,留学生经常帮他人带买大量,小心!你可能正处在违法的边缘……
据报道,在韩国留学的90后程某,组织多名同学帮人“带飞”,入境时未申报被海关查获。8月12日,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,程某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审。
法院审理后,采纳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出的量刑建议,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、缓刑1年,并处罚金11万元。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,程某对判决结果认可、不上诉。
“如果被海关查获就说大家互不认识”
根据起诉书,程某是在韩国新罗大学就读的留学生,长期从事化妆品代购,也帮国内的刘某在韩国购买化妆品。2019年9月15日,他经首都机场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人员电话传唤到案,供述了自己组织多名同学“带飞”化妆品以躲避海关检查、偷逃税款之事。程某还称,如果被海关查获了,就说我们大家互相不认识。
据检察机关指控,2018年5月,程某组织王某等4人,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大量化妆品、护肤品等,并预定机票、酒店,按照每人1000元支付报酬。
当月13日,程某一行5人在机场提货,并将货物平均分到每个人的行李箱中,乘航班从韩国釜山前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。
一个细节使他们未能逃过检查
程某告诉其余人员,如果被海关查获,就说大家互相不认识。而一个小细节,让他们未能逃过海关检查。经无申报通道出关后,郑某行李箱的托运标签是王某的名字,海关关员让郑某联系王某后,发现王某行李箱托运标签上的名字也与本人也不符。
于是,海关关员让王某带着找到程某一行人,现场查获大量化妆品,后经鉴定、核税,共偷逃税款5.5万余元。
庭审中,程某回忆,有很多韩国留学生群、华人群,刘某在群里发广告找人帮其带化妆品,他在添加刘某好友后,他们便相识了。起初,他只帮刘某采购货物,交由刘某的弟弟负责带回国。之后,程某与女友回国时,也会帮刘某带回一些货。
“她说货不够,让我再帮他找点人。我就组织人,帮她往国内带化妆品。”程某供述说。
留学生称当初觉得这份钱赚得轻松
“挺后悔做这个事情。当时并不清楚会这样。她说每个人分开走就不会被查到。”程某坐在被告人席上反思,自己身陷犯罪的起因,是当初觉得挣这份钱赚得比较轻松。
程某说,他帮刘某组织人带货,自己每次会有六七千元的收入,其他“带飞”人的行程费用,是由他垫付、刘某报销。他们的带货周期一般是一两周左右,主要看货物销售情况。
检察机关建议判处6个月并适用缓刑
庭审中,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,程某先后于2018年5月13日、2018年6月24日、6月25日,先后组织多人从韩国釜山出发,携带大量化妆品等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。经鉴定及计核,查获货物偷逃应缴税款共计10.8万余元。
检察机关认为,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。
量刑方面,检察官提到,程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构成自首;程某自愿认罪认罚。“根据以上量刑情节,依法提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、适用缓刑、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,建议法庭量刑时予以采纳。”
法官当庭宣读了一审判决结果: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、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1万元。
中国青年报检索发现,近年来,代购走私化妆品的案件不止一起。
对此,检察官提醒,作为学生,勤工助学、自主创业本应该受到鼓励,但是如果没有选对方式,不仅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,甚至会受到刑法的制裁。